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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| |||||
| 川畜食发[2008]14号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2-10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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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州)畜牧食品(畜牧、畜牧兽医)局、成都市农委、攀枝花市农委,各扩权试点县(市)畜牧食品局: 今年1月11日以来,我省出现罕见的持续强降温雨雪天气过程,畜牧业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,已造成9.82万头(只)牲畜、428.74万只家禽死亡,压塌圈舍6.36万平方米,直接经济损失2.56亿元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,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。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做好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对当前抗灾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。为切实做好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,确保大灾之年畜牧业不减产、农民不减收,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。 一、增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此次雨雪冰冻灾害范围广、强度大、持续时间长,给群众生产生活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。目前,我省灾情总体上呈持续态势,受灾范围和灾害损失仍在扩大,特别是部分地区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,极易产生灾情叠加效应。各地畜牧部门要清醒认识灾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,增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紧急行动起来,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重大决策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,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,全力以赴组织开展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。 二、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是加强畜禽养殖防冻技术指导。省局成立抗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,赴重灾区指导抗灾救灾保畜工作。各地畜牧部门特别是重灾区畜牧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,深入养殖场(户),加强灾区种畜禽场、扩繁场、规模场(户)养殖防冻技术指导,对幼畜、弱畜和禽苗要采取保持地面干燥、加挂塑料门帘、布帘和草帘、人工辅助加热等综合措施,提高舍内温度,加强防寒保暖,降低死亡率。二是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加强灾区养殖场(户)畜禽圈舍安全检查,指导养殖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及时转移畜禽,防止因畜禽圈舍垮塌造成新的畜禽群死群伤。三是加强灾情统计上报工作。各地畜牧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,继续做好畜牧业受灾情况的统计日报(含节假日)工作。重灾区畜牧部门要配合当地财政等部门,尽快将省上已下拨的畜牧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养殖户。四是加强与保险单位的协调,配合做好养殖场(户)参保死亡生猪的定损理赔工作,确保保险费用按照合同及时发放到受灾养殖场(户)。 三、加强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监管 当前,正值春节畜禽产品需求的高峰期,各地畜牧部门要做好灾区畜禽产品市场供应情况的分析预警,加强信息服务和畜禽产品供应调剂的组织引导,切实做到不脱销、不断档,确保灾区畜产品价格稳定。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,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,严格执行“四不一处理”规定,加大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违反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行为,坚决防止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,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。 四、充分做好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准备工作 按照生产自救规划早制定、物资早落实、技术早培训的要求,省局将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组,深入重灾区,根据受灾情况,落实恢复发展畜牧业的项目、资金和技术。各地特别是灾区畜牧部门要结合灾情实际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。一要做好今年畜牧业发展项目的调整、安排和实施工作。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,促进灾区畜牧业迅速恢复发展。二要指导受灾养殖户适时补栏,恢复生产。帮助受灾养殖户维修改造圈舍,做好仔猪、禽(兔)苗的组织调剂工作,帮助种畜禽场组织生产销售,对畜禽交易市场要加强管理和服务。对重灾农户要优先组织供种,做好防疫、消毒、技术培训工作,并积极帮助争取小额信贷等资金支持。三要做好灾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。当前,已进入禽流感、口蹄疫、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点防控期。各地特别是灾区要早布置、早安排、早行动,提前启动春防,保证做好疫苗和消毒药品的及时足额调配工作,加强免疫和消毒,努力降低牲畜死亡率,确保灾后无大疫。四要深入开展科技助农增收行动。各地要以受灾地区、重灾农户为重点,带资金、带项目,定指标、定任务,定点帮扶。各级畜牧系统科技人员要深入联系受灾养殖场(户),送技术、做示范、跑市场,加强受灾养殖户技术培训,大力推广以三元杂交肉猪、优质肉牛生产、种草养畜、优质家禽生产、优质蜂产品生产为重点的畜牧兽医新技术,有针对性地帮助受灾农户解决实际困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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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元坝畜牧 责任编辑:元坝畜牧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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