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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重庆:生猪屠宰前至少静养6小时 | |||||
| 作者::邹辉 | 文章来源::重庆晚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25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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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,市商委向屠宰企业发出通知重申 市商委日前向市内各大屠宰企业专门发出通知,重申生猪宰杀前必须静养12小时以上,否则生猪因静养时间不够,难以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。 据有关专家介绍,生猪宰杀前应在宽松舒适环境下,静养12小时-24小时,才能消除运输疲劳,排除有关毒素。经过充分休息后的猪,其口感醇香、味美。 静养作为一项常规的屠宰技术流程,由来已久。市商委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宰前静养制度的通知》要求,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合理划分生猪暂养圈,按照生猪到厂时间先后顺序,分批分圈给予静养,并详细记录进厂时间。生猪宰前静养时间为12小时—24小时,用于上市鲜销的,生猪宰前静养时间不少于6小时。各定点屠宰企业必须将生猪开宰时间报当地区县商贸主管部门备案。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开宰时间的,必须征得当地区县商贸主管部门同意。 据了解,市商委之所以发文再次重申这一规定,源于本月初该委组织专门检查,发现屠宰企业宰杀生猪,普遍存在静养时间执行不够的问题。 市内一家大型屠宰企业人士坦言,生猪宰前静养在业内的确没有斗硬执行,少数部分企业宰前静养连6小时都不到。因为对于这些屠宰企业来说,猪儿停留时间越长,成本越高。何况猪肉销售者和普通市民难从猪肉上严格分辨出来。另有企业称,每天宰杀生猪过程中,相关部门也并未实地强制监督。 市商委人士介绍,在规范的大型屠宰企业,不仅要让生猪静养一段时间,宰前还要为其洗热水澡。 普通市民如何区别经过充分静养的猪肉?专家介绍的常规经验是:观色,普通猪肉为血红色,表面缺乏光泽,而经过静养后宰杀的猪肉呈稍暗的鲜红色,有光泽;闻味,普通肉有腥味与草酸味,而经过静养后宰杀的猪肉无不良气味;手摸,普通肉肉质绵软,无弹性,而经过静养后宰杀的猪肉有弹性,肉质滑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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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元坝畜牧 责任编辑:元坝畜牧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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