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
![]() |
||||
| 您现在的位置: 元坝畜牧食品信息网 >> 文章中心 >> 综合新闻 >> 文章正文 |
|
|||||
| 兽药残留引关注 宁波严查生产伪劣兽药 | |||||
| 作者:: | 文章来源::山东畜牧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9-5 | |||||
|
日前,宁波市畜牧兽医局与三家兽药生产企业代表签订了《浙江省兽药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》,明确兽药生产企业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和责任主体。企业承诺:保证绝不生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,如发现有故意制假制劣行为的,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 当前,宁波市兽药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兽药残留问题已引起社会关注。因此,近日宁波市专门举行兽药生产企业座谈会,对下一步兽药行业工作提出要求。这些要求包括加强兽药行业源头管理,建立兽药企业巡查制度,严格兽药行政审批后续监管,加强兽药监督人员培训,打击假劣兽药产品和非法经营等。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|
|||||
| 文章录入:元坝畜牧 责任编辑:元坝畜牧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兽药残留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兽药残留的危害 兽药残留规范起草工作会议在 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 | | |
![]() |
Copyright 2003-2006 © 广元市元坝区畜牧食品局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:(TEL/FAX)0839-8722294 备案号:蜀ICP备06018021号 浏览建议:使用MSIE6.0及以上版本 分辨率1024*768浏览 复制或转贴本站内容 请注明来源 站长:admin |